根据《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(修订)》(江海大研〔2022〕23号)文件精神和要求,我校积极组织开展2024级研究生符合享受国家助学金认定工作。认定工作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经过研究生个人申请,学院审核及公示,研究生院复核,共计认定722名研究生享受国家助学金,现将名单予以公示(见附件),公示期:2024年9月23日—9月25日。
如对本公示名单中的人员持有异议,请在2024年9月25日前向研究生院书面提出,并签署真实姓名、单位及联系方式。
联系人:伏老师;电话:0518-85895247;
地址:苍梧校区文达楼502。
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
2024年9月23日
公示已结束。